关于开展坪地街道年丰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业权利人核实工作的通知
坪地街道年丰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的房屋权利人:
根据《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开展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业权利人核实工作的通知》(深龙更新整备〔2021〕186号)及《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对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交易查处的通知》(深建字〔2021〕137号)第四条要求“土地整备项目在区政府审批实施方案前应开展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业权利人核实工作”。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加快推进年丰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高效有序实施,保障年丰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方案如期上报,同时也为保障项目范围内各物业权利人的权益,现就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业权利人核实登记相关事宜进行通知,具体如下:
一、核实范围:年丰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范围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
二、登记时间: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9月30日,(工作日:9:30-12:00;14:00-17:30)
三、登记地点:年丰社区工作站、年丰社区各居民小组办公室、年丰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指挥部
四、登记人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明细如下:
(一)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多人共有应分别提供),香港、澳门、台湾户籍还需提供通行证复印件,外籍需提供护照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二)登记人系未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还应提供监护证明文件,如户口本复印件(应包括夫妻双方及子女)、出生证明、监护公证等。(如有)
(三)权利人委托第三人办理的,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
(四)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收件回执、土地使用证明、两证一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宝安县居民兴建住宅用地批准通知书)、收款收据等证明土地或房屋来源资料复印件。(如有)
(五)涉及房屋继承的,还应提供被继承人的相关产权证明资料、身份证明文件;遗嘱或继承公证书等继承证明文件。(如有)
(六)其他与土地及建筑物来源相关的资料。(如有)
(七)以上提交复印件的还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五、登记期届满后,物业权利人核实情况将报送有关部门审查备案。
请本项目核实范围内的各位业主积极配合物业权利人核实工作,主动携带相关资料至上述登记地点提交并填报,如有疑问,可前往上述登记地点现场咨询。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年丰社区工作站
深圳市年丰股份合作公司
2023年8月4日